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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党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30 16:22 来源: 学会组织二处

各有关全国学会秘书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组、书记处关于加强学会党建的工作部署,结合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秘书处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党建创新实践”和“党建活动支持专项”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党建创新实践”项目

项目简介:

1.探索优化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建设、保证正确政治方向的有效路径,形成学会秘书处党建的实践成果。

(1)未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学会,要多种方式尽快推动成立秘书处党支部。

(2)已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学会,要对标党章中党的基层组织对社会组织的要求,着力发挥好秘书处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压实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兜住党员的主体责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的实践成果。

(1)聚焦党员管理,要探索严把新党员发展“入口关”的做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路径;探索代为培养党员的模式。聚焦组织关系转接,进一步规范党员转接要求及流程。

(2)聚焦团结凝聚党员群众,要探索建立事业、价值、榜样的多重激励模式引导党员群众树牢爱岗敬业意识的实践路径,不断增强秘书处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3.进一步厘清管好学会秘书处党组织的有关职责,切实推动学会事业发展,形成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

(1)加强学会党委和秘书处党组织的工作衔接,探索秘书处党组织有效落实学会党委部署的具体做法。

(2)加强学会秘书处党组织与秘书处的工作联系,探索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促进事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项目要求:每个学会至少选择两个实践方向,每一个方向至少探索形成一个分项的实践成果。实践成果以现实成效为主,项目结束后每个方向至少提交1篇包含实际做法及效果的示范案例或经验报告。最终将选取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示范案例汇编成册,通过网站、交流会、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项目类型:采购类项目

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

经费预算:10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申报对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

(二)“党建活动支持专项”项目

项目简介:动员学会秘书处党支部结合学会主责主业,积极开展“联学共建”活动,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共建对象主要包括中国科协有关部门单位、兄弟学会、学会会员单位、学会服务对象、学会分支机构及领域内有关单位等,以联合开展党员教育、党组织生活;积极开展经验分享、互帮互促;搭建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为抓手,通过参观学习、座谈交流、培训授课、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实现理论联学、业务联动、支部联建。推动建立学会秘书处党支部“联学共建”的常态化机制,助力学会事业发展。

项目要求:一是要制定好“联学共建”的周期计划,项目周期内至少面向2种不同的共建对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不同类型的活动。二是要形成好项目周期的完整总结。要打破单次活动的壁垒,通过对数次“联学共建”活动的整体把握,明确学会秘书处党支部党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获得的经验、未来的工作建议等。

项目类型:资助类项目

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

项目经费:6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资助对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秘书处党支部

二、申报资格

(一)“党建创新实践”项目的申报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党建活动支持专项”项目的资助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秘书处党支部。同一学会可以同时分别申报两类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请登录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完成项目申报供应商账号注册,同一单位只能注册一次,如之前申请过科协项目则不需再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12时(以电子版文件发送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若出现申报单位不足的情况将按要求延长申报时间3个工作日。

3.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4.电子申报材料提交程序: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5.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程序:按要求填写《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1),打印纸质文本,签字并加盖公章后(1份原件,5份复印件)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西509室(100081)。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联系人:学会组织二处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189353

电子信箱:kjstdw@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学会服务中心西509室(100081)

2.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联系人:周秀红 张美琴

联系电话:13260156238  13521506432

附件:1.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申报书和知情同意书.doc

2.供应商账号注册流程.doc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0日

关于申报全国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党建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全国学会秘书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组、书记处关于加强学会党建的工作部署,结合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秘书处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党建创新实践”和“党建活动支持专项”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党建创新实践”项目

项目简介:

1.探索优化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建设、保证正确政治方向的有效路径,形成学会秘书处党建的实践成果。

(1)未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学会,要多种方式尽快推动成立秘书处党支部。

(2)已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学会,要对标党章中党的基层组织对社会组织的要求,着力发挥好秘书处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压实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兜住党员的主体责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的实践成果。

(1)聚焦党员管理,要探索严把新党员发展“入口关”的做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路径;探索代为培养党员的模式。聚焦组织关系转接,进一步规范党员转接要求及流程。

(2)聚焦团结凝聚党员群众,要探索建立事业、价值、榜样的多重激励模式引导党员群众树牢爱岗敬业意识的实践路径,不断增强秘书处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3.进一步厘清管好学会秘书处党组织的有关职责,切实推动学会事业发展,形成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

(1)加强学会党委和秘书处党组织的工作衔接,探索秘书处党组织有效落实学会党委部署的具体做法。

(2)加强学会秘书处党组织与秘书处的工作联系,探索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促进事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项目要求:每个学会至少选择两个实践方向,每一个方向至少探索形成一个分项的实践成果。实践成果以现实成效为主,项目结束后每个方向至少提交1篇包含实际做法及效果的示范案例或经验报告。最终将选取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示范案例汇编成册,通过网站、交流会、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项目类型:采购类项目

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

经费预算:10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申报对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

(二)“党建活动支持专项”项目

项目简介:动员学会秘书处党支部结合学会主责主业,积极开展“联学共建”活动,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共建对象主要包括中国科协有关部门单位、兄弟学会、学会会员单位、学会服务对象、学会分支机构及领域内有关单位等,以联合开展党员教育、党组织生活;积极开展经验分享、互帮互促;搭建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为抓手,通过参观学习、座谈交流、培训授课、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实现理论联学、业务联动、支部联建。推动建立学会秘书处党支部“联学共建”的常态化机制,助力学会事业发展。

项目要求:一是要制定好“联学共建”的周期计划,项目周期内至少面向2种不同的共建对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不同类型的活动。二是要形成好项目周期的完整总结。要打破单次活动的壁垒,通过对数次“联学共建”活动的整体把握,明确学会秘书处党支部党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获得的经验、未来的工作建议等。

项目类型:资助类项目

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

项目经费:6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资助对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秘书处党支部

二、申报资格

(一)“党建创新实践”项目的申报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党建活动支持专项”项目的资助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秘书处党支部。同一学会可以同时分别申报两类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请登录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完成项目申报供应商账号注册,同一单位只能注册一次,如之前申请过科协项目则不需再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12时(以电子版文件发送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若出现申报单位不足的情况将按要求延长申报时间3个工作日。

3.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4.电子申报材料提交程序: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5.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程序:按要求填写《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1),打印纸质文本,签字并加盖公章后(1份原件,5份复印件)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西509室(100081)。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联系人:学会组织二处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189353

电子信箱:kjstdw@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学会服务中心西509室(100081)

2.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联系人:周秀红 张美琴

联系电话:13260156238  13521506432

附件:1.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申报书和知情同意书.doc

2.供应商账号注册流程.doc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0日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关于申报全国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党建项目的通知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9-30 16:22

各有关全国学会秘书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组、书记处关于加强学会党建的工作部署,结合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秘书处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党建创新实践”和“党建活动支持专项”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党建创新实践”项目

项目简介:

1.探索优化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建设、保证正确政治方向的有效路径,形成学会秘书处党建的实践成果。

(1)未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学会,要多种方式尽快推动成立秘书处党支部。

(2)已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学会,要对标党章中党的基层组织对社会组织的要求,着力发挥好秘书处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压实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兜住党员的主体责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的实践成果。

(1)聚焦党员管理,要探索严把新党员发展“入口关”的做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路径;探索代为培养党员的模式。聚焦组织关系转接,进一步规范党员转接要求及流程。

(2)聚焦团结凝聚党员群众,要探索建立事业、价值、榜样的多重激励模式引导党员群众树牢爱岗敬业意识的实践路径,不断增强秘书处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3.进一步厘清管好学会秘书处党组织的有关职责,切实推动学会事业发展,形成学会秘书处党组织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

(1)加强学会党委和秘书处党组织的工作衔接,探索秘书处党组织有效落实学会党委部署的具体做法。

(2)加强学会秘书处党组织与秘书处的工作联系,探索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促进事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项目要求:每个学会至少选择两个实践方向,每一个方向至少探索形成一个分项的实践成果。实践成果以现实成效为主,项目结束后每个方向至少提交1篇包含实际做法及效果的示范案例或经验报告。最终将选取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示范案例汇编成册,通过网站、交流会、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项目类型:采购类项目

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

经费预算:10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申报对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

(二)“党建活动支持专项”项目

项目简介:动员学会秘书处党支部结合学会主责主业,积极开展“联学共建”活动,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共建对象主要包括中国科协有关部门单位、兄弟学会、学会会员单位、学会服务对象、学会分支机构及领域内有关单位等,以联合开展党员教育、党组织生活;积极开展经验分享、互帮互促;搭建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为抓手,通过参观学习、座谈交流、培训授课、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实现理论联学、业务联动、支部联建。推动建立学会秘书处党支部“联学共建”的常态化机制,助力学会事业发展。

项目要求:一是要制定好“联学共建”的周期计划,项目周期内至少面向2种不同的共建对象,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不同类型的活动。二是要形成好项目周期的完整总结。要打破单次活动的壁垒,通过对数次“联学共建”活动的整体把握,明确学会秘书处党支部党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获得的经验、未来的工作建议等。

项目类型:资助类项目

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

项目经费:6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资助对象: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秘书处党支部

二、申报资格

(一)“党建创新实践”项目的申报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党建活动支持专项”项目的资助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科协机关党委的全国学会秘书处党支部。同一学会可以同时分别申报两类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民政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有关项目的。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请登录科协智慧计财服务平台完成项目申报供应商账号注册,同一单位只能注册一次,如之前申请过科协项目则不需再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12时(以电子版文件发送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若出现申报单位不足的情况将按要求延长申报时间3个工作日。

3.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4.电子申报材料提交程序: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5.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程序:按要求填写《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1),打印纸质文本,签字并加盖公章后(1份原件,5份复印件)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西509室(100081)。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联系人:学会组织二处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189353

电子信箱:kjstdw@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学会服务中心西509室(100081)

2.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联系人:周秀红 张美琴

联系电话:13260156238  13521506432

附件:1.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申报书和知情同意书.doc

2.供应商账号注册流程.doc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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